江苏发动环保等级不同化征收污水处理费机制
时间: 2024-12-21 12:27:09 | 作者: 吨桶清洗设备
提示:点击图片可以放大新华社南京2月16日电(记者 秦华江)江苏省财务厅、江苏省环境保护厅等5个部分近来印发《江苏省污水处理费征收运用办理实施方法》,方法规则环保信誉等级较差企业污水处理费至少加收0.6元/立方米,以发挥污水处理费收费方针对工业系统优化调整的促进作用。
方法指出,环保部分应加大对重污染职业(化工、医药、钢铁、印染、造纸、电镀等职业)的监督办理力度。鼓舞有条件区域可逐渐依照环保部分展开的企业环保信誉评价等级分档拟定收费规范,依据绿色、蓝色、黄色、赤色及黑色五个等级,树立动态调整机制,对被评为“赤色”等级企业污水处理费加收规范不低于0.6元/立方米;对被评为“黑色”等级及接连两次(含)以上被评为“赤色”等级企业污水处理费加收规范不低于1.0元/立方米;对暂不具有按企业环保信誉评价等级实施不同化方针的区域仍按重污染职业污水处理费高于一般工商业1.5倍征收。
方法要求,各地乡镇排水主管部分会同财务、物价等依据环保部分每年向社会发布的上一年度企业环保信誉评价成果,清晰履行不同化收费方针的企业详细名单、污水处理费加收规范及履行起止时刻;不同化收费方针履行期限为一年,下一年度企业环保信誉评价成果到达“黄色”等级以上后,中止履行不同水价。加收的污水处理费由征收单位悉数缴入同级财务,不得挪作他用。
方法还指出,到2016年末前,苏南区域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费均匀收费规范应调整到1.5元/立方米至2.0元/立方米,苏中、苏北区域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费均匀收费规范应调整到1.2元/立方米至1.6元/立方米;建制镇污水净化处理收费规范依照苏南区域、其他当地别离均匀不低于0.6元/立方米、0.4元/立方米征收,详细规范由各市、县物价部分会同财务部分拟定。(完)